近日,重庆南川两名男子为饱口腹之欲,竟然在禁渔期、禁渔区内,采用电鱼的方式,搭伙到河里非法捕捞。警方接到群众举报之后,一举将他们抓获!
5月12日晚上11点,重庆市南川区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北固河电鱼。接到举报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果然发现两名男子在河中行走,正在电鱼。 “他们电鱼的地方属于天然流域,两个人分工明确,一个人手持电鱼工具在前边电鱼,另一个人就提着水桶跟在后面,将被电晕浮上河面的鱼捞到水桶里。”民警立即上前盘查,现场查获渔获物100余尾,蓄电池、电鱼长杆等电鱼设备一套。
经查,两名男子分别姓勾和姓刘。勾某、刘某对自己在禁渔期、禁渔区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勾某、刘某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已经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醒,电鱼被业内称为“绝户”捕捞,是一种极具破坏力的捕捞方式。在禁渔期、禁渔区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对于电鱼、炸鱼、毒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公安机关将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厉打击。市民如发现此类非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10电话举报,或者向相关部门举报。 来源:新重庆客户端APP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