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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 有许多南川市民在询问 南川独生子女补助政策 这条帖子大家一定收藏好 涉及申报条件、时间、材料…
一、2025年度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条件 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①本人为本市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未购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②夫妻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③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现存活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④申报本人1933年1月1日至1965年10月31日前出生。 二、申报时间 2025年度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申报对象于2024年7月9日开始申报。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农村独生子女4级残疾家庭可随时申报。 三、申报资料 坚持自愿申报原则,由符合政策条件人员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报。在2024年7月25日前,申报人在村(居)委会领取《重庆市南川区2025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申报表》,如实填写《重庆市南川区2025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申报表》中所涉及的项目,贴好本人一英寸免冠照片。 本人申报时需附材料如下: (1)申报人、配偶及子女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2)申报人、配偶及子女的户口页复印件; (3)户口主页和增减页复印件; (4)《结婚证》或《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复印件(婚姻状况为离婚和离婚再婚的必须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 (5)《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复印件或《婚育情况证明》; (6)申报“特别扶助”的对象,还应提供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独生子女《死亡证明》或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收养子女还应提供《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复印件; (7)当地社保所出具的购买养老保险的依据; (8)本人在当地财政所登记的一卡通银行账号。
来源:重庆网络问政平台、重庆市南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