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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反映 南川清桥路有人占用公共车位 南川交巡警回应 将加强巡查!
网友原文:
在清桥路阳光豪庭一侧,很多店家用三轮车和立牌占用公共车位的情况较为普遍,占用公共资源,影响市容市貌。其次二环路很多电动车店家,将大量电动车摆放在人行道和路边车位,占用公共资源,能否整改?
官方回应:
关于“三轮车及电动车占用停车位”问题的回复 尊敬的网民: 关于“清桥路、金佛大道商家将三轮车与电动车停放在公共停车位上,占用公共资源”情况收悉,南川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城区勤务大队经研究商定,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你的建议我队高度重视。 关于三轮车及电动车占用停车位的问题,因车辆违停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可以对违停车辆依法进行处罚。然而,鉴于三轮车及电动车停在停车位,并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因此,为进一步规范全区交通秩序,切实保证城区交通畅通,城区勤务大队部署警力在清桥路、金佛大道路段现场督促商户对三轮车与电动车占用停车位现象进行整改。同时,大队加强清桥路、金佛大道路段日常巡查,开展公共停车位常态化劝导,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南川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2024年8月21日 来源:重庆网络问政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