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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区纪委公开通报3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警醒全区广大党员干部,严明纪律规矩,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现将3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支队原一级主任科员许峰玮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问题。
2007年至2023年,许峰玮接受私营企业主请托,利用职务便利,通过打招呼帮助多名私营企业主承接工程项目、质量检测业务和保险业务等,收受多名私营企业主钱款,其行为严重妨碍了市场公平竞争。许峰玮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6月,许峰玮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南城街道松林社区党委原书记、居委会原主任苟开明在帮助企业完善项目资料过程中索要钱财问题。
2020年,苟开明在帮助某公司完善项目资料过程中,向该企业工作人员索要好处费,其行为严重侵害企业利益。苟开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1月,苟开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惠农文旅集团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瑞凯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周毅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问题。
2020年至2022年,周毅利用职务之便,在蓝莓苗、椰糠采购过程中为私营企业主提供帮助,收受多名私营企业主钱款,其行为严重妨碍了市场公平竞争。周毅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2月,周毅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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