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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常见问题看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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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27 10:19:35 来自:方竹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重庆
       2025年5月31日前,企业所得税纳税人需要完成2024年度汇算清缴,我们整理了5个热点问答,帮助纳税人理解政策、合规申报!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1.企业申报扣除资产损失是否需要向税务机关报送资产损失相关材料?
       答: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无须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2.现在小型微利企业有什么企业所得税优惠吗?
       答: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后,未重新认定前如何申报?
       答: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

4.企业购买了研发设备,其折旧费用选择了加速折旧优惠政策,如何进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答: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符合税法规定且选择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在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时,就税前扣除的折旧部分计算加计扣除。

5.享受“两免三减半”优惠的软件企业,如在享受优惠政策期间,有的年度亏损,享受优惠的时间是否可以顺延?
       答:软件企业的获利年度,是指软件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后,第一个应纳税所得额大于零的纳税年度,包括对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纳税年度。软件企业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的期限应当连续计算,不得因中间发生亏损或其他原因而间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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