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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号牌是车辆身份证,是区别于其他车辆的重要信息。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仅妨碍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还会成为交通违法行为肆意蔓延的“温床”。任何伪造、变造、套用、遮挡、涂改机动车号牌的行为均将面临法律严惩。
套牌车辆 近日,南川区交巡警在研判车辆信息时,发现一辆黑色越野车存在异常情况。该车于5月3日20时18分通过九鼎路泽凯德润卡口时所悬挂车牌为“渝ADJ7**”,进入一段无监控路段后,便消失了踪迹。民警怀疑该车有套牌嫌疑,经过大量同类型车辆信息对比,发现一辆号牌为“渝D29P**”的黑色越野车与该嫌疑车辆相似度极高,民警立即对该车进行追踪查询。 5月6日18时43分,民警巡逻至金山大道庙宝顶路段时发现该嫌疑车辆,实施拦截后从车内搜出另一副车牌“渝ADJ7**”。经核实,车主名为鲜某,多次把已注销的车牌和现有车牌交替使用,目的就是逃避电子系统抓拍处罚。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投机取巧终是害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收缴号牌,扣留车辆,对鲜某某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处以记12分、罚款5000元的处罚。 民警提醒 自以为是的“小聪明”,必将带来“大麻烦”。涉牌涉证的违法行为是扰乱道路交通秩序的严重违法行为之一,请广大驾驶人务必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切莫心怀侥幸,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于:平安南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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