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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借车无证酒驾撞人逃逸!南川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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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8 16:03: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重庆
有车的朋友一定都听到过这样的话
“兄弟,车借我开两天吧?有点事要用下!
“我要结婚,借车接新娘!

“我要去XX我车底盘低了,借你的车开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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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会怎么办?借还是不借?

其实在大部分车主心里不愿意外借的

出现违章还好

一旦出现事故这后果也让人崩溃

近日,南川区人民法院

在每周普法里发布了一起案例

借车给朋友

朋友酒驾出事,结果自己成了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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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要从2022年10月说起,万某向李某借车,事发时万某无证、醉酒驾驶借来的小型越野车(实际车主李某,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与张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两车受损、张某受伤,事故发生后,万某驾车逃离现场。经鉴定,万某血液中乙醇含量117.7㎎/100ml,交警认定该事故由万某承担全部责任,后万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判处刑事处罚。因各项人身损害损失未得到足额赔偿,2024年5月,张某向我院提起诉讼,要求万某支付经济赔偿40余万元。
本次事故认定由万某承担全部责任,故应当向张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因万某醉酒驾驶、无证驾驶,保险公司仅在交强险范围内赔付,对超出交强险部分,由侵权人承担。因实际车主李某将车辆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万某故认定其对超出交强险限额部分承担30%赔偿责任。最终判决保险公司、万某、李某共计赔偿张某各项损失3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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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红线不可逾越,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无证驾驶、醉酒驾驶是法律明确
禁止并严厉处罚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要时刻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广大车主也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车辆
出借车辆时必须确认
借车人持有合法有效的驾驶证
且没有饮酒、吸毒等情况
切勿因情面而疏忽,最终害人害己
作为朋友,也呼吁大家能租车就租车
少开口借车让别人为难
借车时也
请遵守交规,严守法律底线
别害人害己!!!
来源:南川法院


发表于 2025-11-1 12: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车人左右为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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