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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南川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关乎家门口的秩序与颜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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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7 10:06: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重庆

重庆市南川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南川城市形象,全域净化城市市容环境,全方位打造宜居宜游之城,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重庆市停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决定集中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现将集中整治行动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二、整治范围

南川城区主次干道、交通路口周边、公园广场、商业大街、农贸市场周边、社区(小区)周边、学校周边、医院周边、车站周边、夜市及周边、公共场所区域。


三、整治内容

(一)整治占道经营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人行道、消防通道、交通路口等公共场所占道经营、摆摊设点、加工和展示、宣传商品;不得违法规占用人行道进行洗车、销售车辆等行为。

(二)查处破坏市政设施行为。不得在人行道上擅自开设进入道口或车行坡道以及进行其他占用、损害城市道路设施的行为;严禁擅自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严禁损坏城市照明设施;禁止从事危及排水设施安全的活动。

(三)规范管理“潮汐摊区”。严格按“潮汐摊区”经营时段要求进入指定区域经营,严禁利用泡沫箱、遮阳伞等杂物侵占位置形成固定摊位,严禁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扔垃圾等行为。

(四)严治车辆乱停乱放。非机动车同向有序停放在人行道上划定的停车线内,不得乱停乱放,堵占消防通道、人行道、盲道、公共场所安全出口;严禁违法施划路内停车泊位以及私设地桩、地锁等障碍物或乱堆杂物影响路内停车泊位正常使用;不得利用车辆在城市道路非规划地段从事占道经营活动。

(五)清查违规广告及“牛皮癣”。清理排查拆除违规设置、破损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横幅、灯箱;严禁乱张贴小广告、乱涂乱写乱刻画等行为。

(六)严管严处扬尘污染行为。工地须设置标准围挡、配备降尘设施,严防扬尘污染;进入城市建成区的货运车辆及客运车辆,应当保持车辆清洁,明显带泥、带尘的车辆应当按照要求进行冲洗后方可进入城市区域;严格依法查处渣土车冒装运输、带泥上路、抛洒滴漏、随意倾倒等违法行为。

(七)治理公共区域乱象。清理占用公共区域堆放杂物、垃圾废品、私搭乱建、乱牵乱挂等行为;严查乱倾倒生活垃圾、乱排放污水、乱泼污水等乱象行为。

(八)整治破坏、占用城市园林绿地行为。严禁占用城市园林绿地;严禁践踏、损毁城市园林绿地和设施,破坏园林建筑;严禁在城市园林绿地内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堆放杂物、种植农作物以及其他破坏城市园林绿化、设施及管理秩序的行为。


四、法律责任

对违反本通告行为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罚;对辱骂、谩骂执法人员、阻碍执法或暴力妨碍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予以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重庆市南川区城市管理局

                           2025年11月26日  


发表于 2025-11-28 12:39:09 来自:方竹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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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9 16:28:51 来自:方竹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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