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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从家庭户里面分出去 需要什么条件与材料 今天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 【农村】分户,办理条件和所需材料
办理条件: (1)本区农村地区家庭户内成员因离婚、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已分割等,可凭离婚、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分割等相应手续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分户。 (2)因家庭户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户成员事实上已分家的,可凭协商签订的分家析产协议向户口所在派出所申报分户。 (3)但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分户:夫妻之间;父母投靠子女后,与被投靠人之间;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人、无民事行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有法定义务的扶养人、抚养人或者监护人之间;住房已灭失或者属危房且无人居住的(离婚分户除外)。
所需材料: (1)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 (3)离婚手续或者协商签订的分家析产协议。 另外 普通居民更正【出生日期】办理条件和所需材料
(1)本区户口居民出生日期确有差错、且有原始依据,或者存在明显差错的,未满十八周岁的由父母或监护人(但以本人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应当由本人申请);年满十八周岁由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更正出生日期。 (2)对于曾变更过出生日期又申请变更的,除原批准变更公安机关确认原批准错误予以纠正的情形外,不予受理办理。
所需材料: (1)申请书; (2)载明正确出生日期的原始证明材料; (3)更正人的居民户口簿; (4)已领居民身份证; (5)被监护人更正的,应提供其与申请人监护关系证明(其中,提交的居民户口簿能证明父母子女关系或户主与户成员亲属关系的,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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