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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醉驾绝非小事,明知故犯、屡教不改,必将从严惩处。近日,南川高速交警查获一起二次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近日,南川高速交警在南川收费站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夜间涉酒驾驶违法行为。执勤过程中,一辆面包车驶入检查区域,交警在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身上酒味浓烈,存在酒后驾驶嫌疑。 交警随即对其开展酒精筛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人酒精含量为88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涉嫌危险驾驶。 交警核查发现,该驾驶人2018年曾因醉驾被处罚,属于典型屡教不改、知法犯法。现场交警依法将其带至医院抽血送检,后续公安机关将根据最终血检结果,依法从严从重办理案件。 
很多驾驶人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偶尔酒驾没事、时隔多年不算累犯”,实则酒驾违法记录终身留存,二次醉驾属于法定从重处罚情节,法律绝不姑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处拘役,并处罚金。 曾因酒驾、醉驾被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再次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属于司法实践中法定从重情节,法院审理时将依法加重刑罚,不予从轻处理。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同时留下终身刑事案底,对个人征信、就业、子女政审等均会造成不可逆的负面影响。 南川高速交警将持续保持酒驾醉驾整治零容忍、全覆盖、严执法的高压态势,不分昼夜、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查各类涉酒交通违法行为。 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法律法规底线不容触碰,生命安全不容侥幸。切勿以身试法、屡教不改,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平安出行,共同守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来源: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第三支队南川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