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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里的钱能给亲人吗?医保局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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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8 16:30:02 来自:方竹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重庆
第一财经消息,5月8日,国家医保局微信公号发文回应关于开通医保“家庭共济”的社会关切。

该文称,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不过,该文章也明确,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

换言之,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故此,“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同时,并非所有家庭成员都可以使用“家庭共济”。文章还提到,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截至当时,四川省本级、成都、攀枝花、广元和宜宾等医保统筹区,实现了家庭成员异地就医使用个人账户共济的突破。随着该省内开通异地共济系统的统筹区增多,能够使用的区域范围也将不断扩大。

目前,国家层面也做出了部署安排。在国家医保局4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医保局规划财务和法规司副司长朱永峰表示,2023年医保基金运行整体平稳,医保基金的使用范围进一步扩大。这就包括“职工个人账户支出的范围扩大,可用于家庭成员共同使用”。

根据朱永峰介绍,下一步,国家医保局还将推动解决个人账户跨统筹区共济使用的问题,使参保人进一步从门诊共济改革中更多受益。

来源:民生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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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8 18:06:07 来自:方竹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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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8 19:29:42 来自:方竹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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