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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变"祸"车!南川这起车祸原因被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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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13 08:50:14 来自:方竹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重庆
近日,渝DJ1***/渝D7U***挂号车在南万高速路上行驶至30KM处发生侧翻,事故车辆占据左侧行车道,车身受损严重,公路护栏和立柱受损,油污面积较大,建筑垃圾大量倾洒在左侧行车道和护栏外,造成路产损失约两万元,所幸驾驶员无大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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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交通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三支队一大队执法人员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救援,及时拖离事故车辆,清扫路面,恢复道路畅通。

经调查,该车装载建筑垃圾,从南川收费站上道往南平方向行驶,车辆所有人为重庆某物流有限公司。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查看和测量,该车货箱栏板与道路运输证登记信息不符,其栏板被擅自加高约1.3米。车辆所属公司委托代理人辩解称,加高是为了防止货物抛洒而擅自进行改装。
执法人员对物流公司负责人及其驾驶员进行普法宣传,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货运经营者应当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不得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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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某物流有限公司涉嫌使用违法改装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公司将面临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类事故并非个例。不少货车驾驶员、货车经营单位为追求更大经济效益,铤而走险,擅自非法改装车辆,破坏车辆结构和性能,导致车辆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行状态,极易因车辆制动性能下降和重心改变,降低车辆的操控性,增加发生严重交通事故的风险,同时对公路、桥梁等道路基础设施安全性带来很大危害。
执法人员特别提醒:货运经营者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规装载运输,切勿因贪图眼前利益让货车变“祸车”。

来源:市交通执法总队高三支一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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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13 09:41:45 来自:方竹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潍坊
注意安全,不能大意,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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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13 11:39:06 来自:方竹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擅自改行,必须严惩。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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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13 14:44:47 来自:方竹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慢点开车好。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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