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川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中心 关于南川区南平兴湖东二路道路工程项目 征收范围内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通知
区公安局、区教委、区民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
南川区南平兴湖东二路道路工程项目经《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南川区南平兴湖东二路道路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的批复》(南川府函〔2022〕59号)确定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该项目位于重庆市南川区南平镇兴湖村12社,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及《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需对南川区南平兴湖东二路道路工程项目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暂停办理相关手续,请贵部门按照职能职责配合做好下列工作:
一、暂停办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与、抵押、典当、分户、出租、改变用途、调配等手续,禁止新建、扩建、改建房屋(经鉴定的危房排危除外)。
二、暂停办理卫生许可证。
三、暂停核发营业执照。监督售货亭、摊位等临时服务网点在征收公告确定的搬迁期限内自行拆除或迁出。
四、暂停办理手续范围:重庆市南川区南平镇兴湖村12社(东临鲜文全房屋,南达雷石路,西抵乌学刚房屋,北到黄跃书汽修厂。具体范围见征收红线图)。
五、暂停办理有关手续通知有效期限为一年,从2022年3月16日起至2023年3月15日止。
重庆市南川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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