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起,南川区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进入集中攻坚阶段,全面依法查处摩托车(电动车)无牌无证、驾乘人员未戴头盔、加装伞具、超员、违法停车、噪音扰民等影响安全畅通和城市环境的交通违法行为。 交巡警处罚未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 “请靠边停下,为什么不戴头盔?”“遭搞忘了,下次一定记住。”8月25日,南川交巡警在名润广场路口发现一摩托车驾驶员未佩戴头盔,当即将其拦下,驾驶人员对自己未佩戴头盔的行为进行辩解。民警告知他,不要对安全抱有侥幸心理,上路佩戴头盔是对自身安全负责。随后,民警在现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驾驶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罚款100元记1分。交巡警正在拆除加装伞具 在金佛大道,南川交巡警也设置了摩托车综合治理临时检查卡点,对摩托车、电动车加装伞具的进行强制拆除。“摩托车综合治理以来,前期已向全社会开展宣传教育引导,从本月23日起,交巡警将保持严管重处高压态势,全面查处各类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南川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秩序大队大队长罗聪聪介绍道,希望广大市民能够尊法守法,安全文明出行。8月23日至25日,南川交巡警累计查处摩托车(电动车)加装伞具33起、驾驶人未戴头盔8起、乘坐人未戴头盔50起、无驾驶证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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