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涉诉未成年人进行关爱回访,结合具体个案信息,有针对性地了解掌握其生活、学习、思想现状,收集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困难,主要包括以下方式:
(一)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与涉诉未成年本人交流,关注其身心健康、生活状况,对发现的心理问题及时进行疏导。
(二)与涉诉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进行交流,了解相关情况,对发现的监护人不履行责任义务的情况,结合实际进行释法说理、劝诫。
(三)涉诉未成年人系在校学生的,与其班主任或其他老师进行交流,了解在校期间学习、思想、行为等情况。
(四)与涉诉未成年人所在村(社区)基层干部进行交流,进一步了解其家庭情况。
(五)发现问题妥善处理并收集报送。对了解到的涉诉未成年人心理问题、父母不履行监护教育义务问题、就学问题、就医问题,以及其他需要协调各方力量解决的问题,梳理汇总后按要求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