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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29 17:5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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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在帖中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您反映,晓悦湾小区39栋2 单元4-1业主未与您进行协商,强行将阳台缺口堵起来,严重影响您采光的相关情况。
二、调查情况
南川区城市管理局对您反映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经查,南川区西城街道新东邦晓悦湾小区39-2-4-1业主,未经规划许可,擅自在其住宅阳台外修建构筑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该构筑物属《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九十六条第五项规定的违法建筑。
三、处理结果
我局执法人员已与该行为人现场沟通,要求其限期自行整改。若该行为人逾期未整改,我局将根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理。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重庆市南川区城市管理局
2023年6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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