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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积金提取有重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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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9 09:12:55 来自:方竹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重庆

生活在重庆这座大城市

租房是不是很多小伙伴日常生活的

一笔重要开销

但是各位小伙伴别忘记

其实咱们是可以通过提取公积金

来缓解这份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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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粉们注意啦,就在今日

重庆公积金发布

租房提取额度再提高通知

还有最新租房提取指南等信息

有需求的小伙伴赶紧收藏起来吧

↓↓↓

重庆租房提取额度有重大调整



提高租房提取额度

缴存人家庭在我市辖区内无房且租赁商品住房的,提取额度按以下标准执行:

中心城区缴存人

  • 每人最高提取额度由1500元/月提高到1800元/月(21600元/年)

  • 夫妻双方最高提取额度由3000元/月提高到3600元/月 (43200元/年)

中心城区外其他区县缴存人

  • 每人最高提取额度由1200元/月提高到1500元/月 (18000元/年)

  • 夫妻双方最高提取额度由2400元/月提高到3000元/月 (36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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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对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支持力度

缴存人家庭有两个及以上子女,在我市辖区内无房且租赁商品住房的,提取额度按以下标准执行:

中心城区缴存人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到

  • 每人2700元/月 (32400元/年)

  • 夫妻双方为5400元/月 (64800元/年)

中心城区外其他区县缴存人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到

  • 每人2250元/月 (27000元/年)

  • 夫妻双方为4500元/月(54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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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积金租房提取指南

职工及配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按年提取,也可以按月约定提取。


注:是在大重庆范围内,名下没有房才可以提取,区县有房,在中心城区租房,是不能提取出来用作租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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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年提取

缴存人及其配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在房屋租赁期内的,按以下条件提取:

(一)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年的租赁费用。

(二)租赁商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按照下列额度提取:

租赁商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缴存人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年的提取限额,提取限额为:中心城区单身职工1800元/月(21600元/年)、已婚职工3600元/月(43200元/年);中心城区以外区县单身职工1500元/月(18000元/年)、已婚职工3000元/月(36000元/年)。

(三)多子女缴存职工提取额度按以下标准执行:

租赁商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缴存人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年的提取限额,提取限额为:中心城区多子女缴存职工2700元/月(32400元/年),夫妻双方5400元/月(64800元/年);中心城区以外区县多子女缴存职工2250元/月(27000元/年),夫妻双方为4500元/月(54000元/年)。

注意事项

上下滑动查看↓

1.每年可办理一次提取手续(前后提取时间间隔1年以上),销户提取除外。

缴存人及其配偶在一年内发生全款购房、偿还商业贷款、租赁住房、城镇老旧小区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等多项住房消费行为的,可就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缴存人及配偶存在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贷款结清前,提取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职工退休、死亡等销户型提取除外。

3.缴存人存在违规提取行为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终止办理该笔提取业务,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追回违规提取资金,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之日起取消职工1年至5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及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并纳入征信系统,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缴存人可通过重庆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服务大厅、微信小程序“重庆公积金”、手机APP“重庆住房公积金“、大厅自助终端、市政府”渝快办“、支付宝等线上服务平台办理提取,具体要求详见上述服务平台“温馨提示”,如有疑问,可前往相应分中心、办事处咨询。其中对于多子女家庭办理租房提取的,目前无法通过在线方式办理,请临柜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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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约定提取

职工申请办理支付租赁住房房租约定提取的,须先行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签约手续。

办理条件:

职工及配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通过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租房约定提取协议》的方式,按照以下条件办理支付租赁住房房租按月约定提取。

1.约定提取方式:租房约定提取为按月提取,职工申请将每月应提取资金按月划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2.约定提取金额:租赁商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租房按月约定提取金额为一个月的提取限额,中心城区缴存职工提取限额为:单身职工1800元/月、已婚职工3600元/月;中心城区以外区县缴存职工提取限额为:单身职工1500元/月、已婚职工3000元/月。

3.约定提取日:约定提取日默认为签约业务办理当日,且在每月6日至28日确定。按月约定提取生效时间为次月,即当月签约次月开始首笔提取。

注意事项

1.租房约定提取顺序根据职工及其配偶签约时间先后确定。

2.职工身份证件信息、手机号、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等发生变更的,应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3.签约后经核实职工及其配偶存在有效的房屋信息的,协议将自动终止。

4.签约后婚姻信息发生变化的, 协议将自动终止,请及时进行个人婚姻信息申报后重新办理租房约定提取签约。

5.职工存在违规提取行为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终止办理该笔提取业务,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追回违规提取资金,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之日起取消职工1年至5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及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并纳入征信系统,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线下办理

一次性提取

缴存人除通过线上渠道办理租房提取外,也可通过临柜方式申请办理,并提供身份证件原件,及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

1.租赁公共租赁住房自住的,应提供:

(1)与当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机构签订的租房合同;

(2)租金缴纳证明;

(3)缴存人应提供结婚证、《单身声明》等婚姻证明材料(2022年7月1日婚姻信息申报功能上线后,婚姻信息已成功申报且未发生变更的,无须提供婚姻证明材料)。

2.租赁商品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缴存人申请按照我市规定提取限额提取的,应提供:结婚证、《单身声明》等婚姻证明材料。

缴存人申请按多子女家庭额度进行租房提取的,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证明父母和子女关系的居民户口薄;子女与缴存人未在同一户口簿的,可使用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材料代替。

多子女家庭认定。多子女缴存职工家庭是指有两个(含)以上子女的职工家庭。


按月约定提取

职工除通过线上渠道自助办理租房约定提取签约手续外,也可通过临柜方式申请签约,并提供以下资料原件:

1.身份证件。

2.结婚证(单身声明)等婚姻证明材料。(2022年7月1日婚姻信息申报功能上线后,婚姻信息已成功申报且未发生变更的,无须提供婚姻证明材料)

3.《住房公积金租房约定提取业务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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