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套房子比较大,100多平,购于和男朋友相识前,写的我的名字,父母付首付我还贷。本人工作稳定,还贷没压力,公积金也有。虽然房子写的我的名字,但是婚前我会和父母一起住。
前男友认为这套婚前房相当于我和父母的家庭资产,和他没关系并且断送了女方和他一起努力的可能,他认为如果结婚的话,他需要承担一套新房,首付和还贷(同样也是有公积金)都需要他自己来,因此他认为我婚前买房的行为是不想为新家庭付出的表现。他多次提出男方全部负担婚房的情况下,女生不付出就是想占便宜,并要求女方应该给予一定的陪嫁(好车、装修之类)。
不知道如何反驳,就沟通好累,感觉这个婚也没必要结了,于是我说了分手。
我知道现在买房对普通人来说确实压力山大,我也认同结婚是两个家庭的事,前男友买房对女方的付出有期待也正常。
女生婚前买房是劣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