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市南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公示第八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项目名录 和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 表性项目代表性 传承人推荐名单的公告
为进一步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更好地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建设和代表性传承人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重庆市南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组织开展了第八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申报、审核、评审等程序形成推荐名单。现将南川区第八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天(公示时间从2023年7月4日起到2023年7月24日止)。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异议受理单位书面反映(以邮戳时间为准)。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异议受理单位:南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文艺科 通讯地址:重庆市南川区西城街道办事处渝南大道10号传媒中心12楼 邮政编码:408400 联 系 人:卓新月 联系电话:023-71433558 电子邮箱:1005711733@qq.com
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重庆市南川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3年7月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