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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川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南教罚字〔2023〕第4号行政处罚决定信息的公示
序号
决定书文号
案由
执法机关
被处罚单位或个人
处罚依据
执法结论
决定日期
执法类别
备注
1
南教罚字〔2023〕第4号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未经审批)擅自举办民办学校案
重庆市南川区教育委员会
曾德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
处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并处违法所得一倍罚款220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7月14日
行政处罚
来源:重庆市南川区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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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2350418 发表于 2023-7-24 11:51 南川没有出来管管电三轮电四轮车违法拉人,无牌无证,谁给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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