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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两年,结婚时我家要8万彩礼,那时候老公说给不了这么多,他刚把新房装修了,结婚又需要一大笔钱,我爸妈觉得他不容易,心一横没要彩礼就把我给嫁了,婚后生活还算和谐,我们不和公婆住在一起现在公婆把他们原来住的老房子卖了,重新在新城买了一套更大一些的房,就是他们自己手上还有几十万的存款,当初我结婚说拿不出彩礼,现在又有钱换新房了,我要求把房子落户到我名上过分吗? 我咨询过律师,老公的房子是他婚前买的,公婆的房子我不是第一继承人,他们去世了房子只会过继给老公,即使我们离婚了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我已经搬回娘家住了,如果他不把房落户到我名上我打算离婚,我们现在没有小孩,离婚对我没有太大的影响,只是从未婚变成离异,离婚原因的过错方也不是我,想听听大家的看法,我这样有没有问题? 来源:匿名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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