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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一价清”一价清是不收安装费还是要收安装费?256号文件上没有这个收费项目,请发改委回答, 南川发改委(2022|)256号文件规定:一、价格标准:我区居民生活用燃气工程安装新用户使用物联网智能燃气表,安装价格在原安装价格基础上增加200元/户,即:使用物联网智能燃气表具的城市建成区居民生活用燃气工程安装价格按照2950元/户执行;使用联网智能燃气表具的建制乡(镇)场镇居民生活用燃气工程安装价格按照3550元/户执行。 而重庆市发改委《关于清理取消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不合理收费的通知》明确规定:(三)供气环节收费。取消燃气企业应通过配气价格回收成本的收费项目,包括: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外市政管网资产的增压费、增容费等类似名目费用;涉及市政管网至建筑区划红线连接的接驳费、开通费、接线费、切线费、吹扫费、放散费等建设及验收接入环节费用;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内至燃气表的设施维修维护、到期表具更换等费用。取消与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安装不相关或已纳入工程安装成本的收费项目,包括开口费、开户费、接口费、接入费、入网费、清管费、通气费、点火费等类似名目费用。(四)接入工程费用。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供水供电供气企业的投资界面应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五)其他各类收费。严禁政府部门、相关机构对供水供电供气计量装置强制检定收费;供水供电供气企业或用户自愿委托相关机构对计量装置进行检定的,按照“谁委托、谁付费”原则,检定费用由委托方支付,但计量装置经检定确有问题的,由供水供电供气企业承担检定费用,并免费为用户更换合格的计量装置。严禁向用户收取水电气计量装置费用。任何单位代收供水供电供气费时,严禁向用户加收额外费用。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水供电供气管网的建设安装、更新改造、维修维护等费用已由政府承担的,不得再向用户收取。 以上收费项目,没有合法有效政策依据的,自2021年3月1日起全部取消,供水供电供气企业不得再收费或另立名目收费。二、其它事项(一)高度重视清理取消专项工作。清理取消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实体经济成本等重要决策部署,各区县和供水供电供气企业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全面取消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不合理收费。 从通知看出南川发改委(2022)256号文件规定的“安装费2950/户(包括200元的物连网燃气表费)同重庆市发改委的通知是有冲突的,而且我这个是红线区内的农村的自建房不是小区居民房。为此本人不服,继续投诉。请你处(南川发改委)领导认真学习国办(2020)129号和重庆市发改委的《通知》精神,切实为人民减负。 民生大事,请及时按上位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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