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高、中风险地区(通常以乡镇、街道划分)来/返南人员和外省(区、市)确定的特定时段、特定空间高风险人群,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第1、4、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二)对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低风险区来/返南人员,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5次核酸检测(第1、4、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对中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低风险区来/返南人员,实行居家隔离14天、5次核酸检测(第1、4、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疫情进展加快或涉及奥密克戎病毒的经风险研判后,实行“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7天”。
(三)对高、中风险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来/返南人员,实行自我健康监测14天,5次核酸检测(第1、4、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四)未划定高中风险区但出现本土病例的地市来/返南人员,实行自我健康监测7天(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至少间隔24小时,阴性结果前原则上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参加聚集活动、不聚餐,减少外出,做好个人防护。
(五)对经风险研判风险较高的来/返南人群,参照高中风险地区返南人员进行集中隔离。
(六)高风险岗位人员能提供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证明,且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来/返南后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无相关证明的,实行“7天居家隔离+7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4、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七)陆地边境口岸城市来/返南人员,持有48小时市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前居家),实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无相关证明的,3天居家隔离、2次核酸检测,自我健康监测至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