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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武隆区事业单位招聘,仅面试,10月14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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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隆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工作人员10名仅面试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4日9:00至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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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核。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4日9:00—11:00
2.报名地点:重庆市武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23室
3.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所需材料详见《现场报名所需材料》(附件2)。现场确认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资格查审合格者,现场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件前往参加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二、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一)面试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10分钟。主要对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岗位适应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详见《准考证》。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二)总成绩计算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核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cqwl.gov.cn/]http://cqwl.gov.cn/[/url]]http://cqwl.gov.cn/]http://cqwl.gov.cn/[/url][/url])公布。
三、体检、选岗和考察
(一)体检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核总成绩1:1等额确定。体检由武隆区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武隆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选岗体检合格者,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聘用单位。如考核总成绩相同,依次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职称、职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三)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四、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cqwl.gov.cn/]http://cqwl.gov.cn/[/url]]http://cqwl.gov.cn/]http://cqwl.gov.cn/[/url][/url])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cqwl.gov.cn/]http://cqwl.gov.cn/[/url]]http://cqwl.gov.cn/]http://cqwl.gov.cn/[/url][/url])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五、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全部岗位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乡镇最低服务满3年,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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