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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南川区卫健委发布了
重庆市南川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信息摘要公示
南川区大有中心卫生院被罚!
具体情况如下
未按规定填写并妥善保存住院病历资料
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小写:6000元)
《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14年版)第七十条第一款
来源:南川区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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