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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钟get财税新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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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25 09:25:38 来自:方竹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重庆
支付劳务报酬的五大误区
五大误区
1
误区一 支付自然人的劳务报酬,不需
要发票就可以税前扣除。
纠正:
支付自然人的劳务报酬,当然需要取得
劳务报酬的发票,才可以税前扣除。
提醒:
根据相关规定:支付自然人的劳务报酬
属于小额零星支出的,也可以用收款凭证
税前扣除。
误区二、支付自然人的劳务报酬,在代
开发票环节税务局征收个人所得税。
纠正: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申请代开发票的,在代
开发票环节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
提醒:
代开发票单位(包括税务机关和接受委托
代开发票的单位)在发票备注栏内统一注
明“个人所得税由支付人依法扣缴”。
误区三、我企业支付外部人员劳务报酬
10300元,代扣20%个税的时候是按照
含税收入来计算个税吗?
纠正:
应该按照不含税收入计算代扣的个税。
不含税收入=10300/103=10000元
代扣的个税=10000*(1-20%)
*20%=1600元
提醒:
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计税依据为不含增值
税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已缴纳的增
值税附征税费,可以从不含增值税收入中
扣除后,再减除费用。
4
误区四:支付自然人的劳务报酬,支付
方在预扣个人所得税的时候直接乘以
20%税率计算。
纠正:
先计算收入额,再按税率20%预扣个税
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
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
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按
百分之七十计算。
误区五:支付自然人的劳务报酬不超过
800元的,无需申报个税。
纠正:
公司作为劳务报酬的支付方,应履行扣
缴的义务。
提醒:
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未超过800元
的,由于计算预扣预缴时“劳务报酬所得
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
百元计算”,所以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税额为0。0并不代表不需要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规定: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的应税所得包括: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利息、股息、红利所侍,
(六)财产租赁所得;
(七)财产转让所得;
(八)偶然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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