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方竹论坛

  • 网站客服:023-71423345
  • 合作热线:023-71429345
搜索
猜你喜欢
查看: 3790|回复: 0

《劳动保险条例》将于2024年5月1日废止!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3-21 09:50:06 来自:方竹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重庆
近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决定废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1951年2月26日政务院公布1953年1月2日政务院修正公布)等13部行政法规,并对8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20240321094914front1_0_414104_FvO6n88r_Au4GjhOWNzKS7BXxHb3.jpg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77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已经2024年2月2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李强
2024年3月10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对涉及的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国务院决定:

一、对8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附件1)
二、对13部行政法规予以废止。(附件2)
本决定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来自: iPhone客户端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上传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