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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人盗墓别人家祖坟空手而归,获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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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9 09:52:32 来自:方竹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重庆
贪图坟墓中的财物,一些人明知盗墓是违法犯罪行为,还抱着侥幸心理,不惜以身试法。近日,重庆市巴南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案件,6名男子因犯盗掘古墓葬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分别被判处六个月至一年一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据悉,6名男子在盗墓时,并没有找到有价值的东西,空手而归。

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2023年7月,游手好闲的易某从好友郭某处了解到。巴南区某山上有座古墓,“年代久远、规模很大”。

易某考虑到他与郭某没有专业工具和专业技术,单独前往挖掘古墓有些吃力,于是联系到曾一起干活的熊某、钟某等4人一起行动。

某天晚上,六人趁着夜色,带上工具,来到古墓前。接着,几人便开始行动。经过三个多小时的挖掘,确认没有任何有价值的东西,几人便就此作罢,空手而归。

不久,墓主人后代发现祖坟被挖,随即报警。

经审查查明,案涉墓葬是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录的不可移动文物点,修建于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为石砌土家墓,现状较好,结构较完整,该墓形制在清代的重庆地区具有一定代表性,为研究当地清晚期民间墓葬形制及丧葬习俗提供了实物资料,具有重要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

“易某、郭某等人对墓葬封土及封土内的墓葬右室本体进行了破坏,墓葬的原真性和完整性遭到一定程度破坏,其行为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承办检察官介绍。

此外,易某、郭某等人均为无业人士,常年无所事事。检察机关在审查过程中还发现,2022年-2023年,几人多次在巴南区境内流窜作案,盗窃农村居民家中的电线、老物件等,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日前,经巴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易某、郭某等人因犯盗掘古墓葬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分别被判处六个月至一年一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上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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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9 17:20:12 来自:方竹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盗别人祖坟,这种人就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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