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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我区持续连晴高温天气,森林火灾风险极高,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违规露天焚烧秸秆、违规野外用火,不仅加大火灾隐患,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而且产生的滚滚浓烟和刺鼻气味会污染空气。
今天,将部分典型案例予以通报,希望广大市民引以为戒,禁止一切违规露天焚烧秸秆、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做到学法、懂法、守法、不违法。 违规露天焚烧秸秆案例 近日,东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东城街道巡查中发现,韦某某在北郊社区4组草莓耕种场地违规焚烧秸秆,执法人员立即进行劝阻和灭火。执法人员对韦某某作出罚款600元的行政罚款,当事人作出书面保证,承诺今后不再随意焚烧秸秆。
违规野外用火案例 8月27日,三泉镇半河社区3社居民高某违规野外用火,罚款500元;8月28日,三泉镇风吹村4社居民刘某某违规用火,罚款500元;8月29日,三泉镇观音村居民黄某某违规农事用火,罚款1000元;9月1日,三泉镇三泉社区5组居民李某某违规用火,罚款500元。
内容:区生态环境局 三泉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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