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重庆越腾森物资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福建六建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执行人的执行悬赏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福建六建集团有限公司的财产线索。
被执行人信息:福建六建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水部龙庭路10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154381029T。法定代表人:张勇,系该公司经理。
执行标的:货款本金及利息5305624.90元
执行依据:(2021)渝0119民初6439号民事判决书
悬赏金额:若举报人提供的财产(本院已查控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不属于悬赏范围)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者部分实现,申请人自愿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0%支付悬赏资金。
悬赏须知:1、两人以上举报人提供相同线索的,以时间在先的为准;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2、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3、本院承诺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4、举报电话:13638227127 5、悬赏公告有效期至2025年3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