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方竹论坛

  • 网站客服:023-71423345
  • 合作热线:023-71429345
搜索
猜你喜欢
查看: 10097|回复: 3

今日,重庆公积金再推新政!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12-6 09: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重庆
11月28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一、优化新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缴存人家庭已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且在拟购住房区县(自治县)无住房的,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按首套住房标准执行。

二、放宽购房首付款提取条件

缴存人家庭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购住房的,在购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三、优化置换贷款条件

缴存人家庭已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申请将现有全市唯一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置换成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款利率按首套住房标准执行。

四、延长贷款到期时间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到期时间男性延长到68岁、女性延长到63岁,或延长到缴存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

其中第一、二、三条政策发文之日起执行,第四条政策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本通知印发前,已签订《重庆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抵押合同》的贷款按原规定执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来源 | 第1眼TV-华龙网(首席记者 董进)编辑 | 曾家琪


发表于 2024-12-6 19:53:23 来自:方竹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知道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12-7 19:45:03 来自:方竹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知道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12-7 20:18:54 来自:方竹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上传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