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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相关规定,为弘扬社会正气,传播正能量,鼓励公民见义勇为,经调查确认评审,拟对贾跃鑫同志英勇救人行为予以见义勇为“嘉奖”表彰(事迹附后),现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对象有意见,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反映。
见义勇为 贾跃鑫(已故) 男,18岁,户籍地:重庆市荣昌区恒荣路61号 身份证号:500226200511054318 简要事迹:2024年4月26日12时30分许,谢某源邀约贾跃鑫、谢某淳、张某、宾某等人到荣昌区万灵镇大荣桥游泳。14时20分许,五人在大荣桥上戏闹时,不会游泳的宾某从桥上落入水中。水性较好的贾跃鑫见状,立即跳入水中将宾某救上岸,但贾跃鑫却因体力不支被水流冲到下游深水区溺亡。 贾跃鑫同志在他人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其事迹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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