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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校园食品安全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南川区公安局联合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面向社会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校园食品安全等食品领域违法犯罪线索并实行有奖举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开征集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长期有效。 二、征集线索范围 1.生产经营病死、死因不明或问题肉制品换包销售等违法犯罪线索; 2.生产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肉类制品的违法犯罪线索; 3.未经许可或登记擅自从事肉制品生产加工的黑窝点、黑作坊的违法犯罪线索; 4.生产经营存在违法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及化合物、添加非食用物质、农兽药残留超标、超范围超限量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情形的违法犯罪线索; 5.肉制品加工中,掺杂掺假、以此充好,违法使用鸡肉、猪肉、鸭肉、马肉等冒充牛、羊、驴肉及其制品,以调理肉冒充猪、牛、羊等原切肉的,涂抹香膏、血液等方式加工假劣牛羊肉制品等违法犯罪线索; 6.私屠滥宰生猪等活动以及非法买卖、伪造检疫合格证明等违法犯罪线索; 7.农村地区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面向农村的食品批发市场中,涉及绿色食品、食用农产品等重点产品侵犯商标权的违法犯罪线索;农村地区用低质量、劣质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等违法犯罪线索; 8.蔬菜、禽蛋、肉制品、主副食、预制食品等假劣食材流入校园食堂的违法犯罪线索; 9.涉及农村食品安全、校园食品安全的其他违法犯罪线索。 三、线索举报须知 (一)检举、揭发、提供的相关违法犯罪线索要有明确的举报对象,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违法犯罪事实要有证据证明、不得虚构或者夸大;对于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行为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信息以及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相关部门对提供线索者严格保密;接受询问、配合调查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经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依据有关办法给予奖励。 四、举报方式途径 市民可以通过来电、来信、现场三种方式,向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农业农村部门举报相关违法犯罪行为。 重庆市南川区公安局举报电话:110 举报地址:区公安局食药环支队(永隆山)、各派出所 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71422763 举报地址:重庆市南川区南大街92号 重庆市南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举报电话:7142079 举报地址:南川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综合服务中心4楼)
重庆市南川区公安局 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南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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