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南川区现推广使用“动火审批”应用。即日起,相关单位可通过线上平台提交动火作业审批申请,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人员密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 厅、音乐茶座、酒吧等歌舞娱乐场所,游艺、游乐场所和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等娱乐、健身、休闲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二)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人身重大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场所等可参照执行:在建工地(含装修场所)、特种设备、冷库冻库、高层民用建筑、“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易燃易爆场所、仓库、物流场所、国家机关单位、文物保护单位、档案馆、银行、保险机构、邮政、通信枢纽、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等。 二、法律依据 “动火审批”应用主要依据以下国家法律设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三、线上报备方式 执业人员和单位审批人员可通过“渝快办”或微信小程序搜索“动火审批”应用完成动火作业线上报备审批流程。(点击下方PDF文件或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教程) 微信小程序 渝快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