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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川人注意 这4类人去世可领1500元丧葬补助 申请流程全公开 答:具有我市常住户籍、死亡后实行火葬的城乡低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现统称为城乡特困人员)和重点优抚对象可享受基本丧葬费补助。但依据相关政策已由福利机构或社保机构负担其丧葬事宜的及能够在工伤保险基金或有关赔付内领取丧葬费用的除外。答:针对以下五项基本服务项目在1500元以内进行补助: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接运费;三天内普通冷藏(冻)柜遗体存放费;遗体接运专用尸袋费;普通火化设备遗体火化费;一个价值200元以内的骨灰盒。 以上费用总额在1500元限额以内的,按实际发生额免收费;超出1500元限额的,其超出部分由丧事承办人自行承担。 答:补助对象死亡后,丧事承办人应向死者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重庆市困难群众丧葬补助申请表》(以下简称《补助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丧事承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死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补助申请表》一式三份,街道(乡镇)民政部门、殡仪馆、区县(自治县)民政局各一份。 街道(乡镇)民政部门审核后,对符合补助条件的,在《补助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证明,将《补助申请表》第二、三联交丧事承办人办理丧葬事宜。 殡仪馆凭丧事承办人提交的《补助申请表》第二、三联,对五项基本服务项目费用总额在1500元限额以内的,按实际发生额免收费;超1500元限额的,其超出部分由丧事承办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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