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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南川区公园路及皂桷井小区周边道路交通组织,提升道路通行效率,规范行车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在北街、新华路、城北路、公园路实施单向通行交通组织。现将有关内容通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2026年4月1日起实施。 二、实施单向通行路段 (一)皂桷井单向通行路段:新华路(奎星大厦路口)→东街(西广场路口)→城北路→北街→新华路(奎星大厦路口)。 (二)公园路单向通行路段:城北路→公园路(南川中学)→东环路(花山公园路口)。
通行路段示意图 三、特殊车辆通行 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消防车、警车、工程抢险车等车辆不受上述单向通行措施的限制。 四、法律责任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重庆市南川区公安局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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