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单位填报2026年“潮汐人才”合作项目需求征集表并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初审后,于2026年5月25日之前汇总报区委人才办集中研判。
(一)区内企业需求按照所属领域由区经济信息委、区农业农村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商务委、区国资委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征集。其中园区企业、乡镇企业分别由工业园区、各乡镇协助征集。
(二)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需求由区科技局负责征集。
(三)教育领域需求由区教委负责征集;医学领域需求由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征集;其他机关事业单位需求由主管单位向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直接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