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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在田间、路边、地边、村边渠边、坑边等林缘区焚烧农作物秸秆、杂草、废旧农膜和垃圾。在林区或周边从事农业生产活动时要做到不吸烟、不用火、不带火入林,特别要增强老人和小孩防火意识。 严禁在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以及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等火灾高发时段用火。农事用火必须具备合适的天气条件用火期间必须严格管理火源。 因防治病虫鼠害、冻害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应向相关部门报批,并做好相关防火措施,严禁未经批准私自用火。 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定的禁火期和禁火区等有关要求。经批准进行农事用火的,要有用火责任人监管用火现场。遵守当地规定的林缘距离及防火隔离带宽度要求,准备足够的扑火力量和扑火工具,有组织地在适宜的天气用火。 农事生活用火要全过程专人值守,做到用火不离人、离人不用火,柴火隔离。结束后,应当检查清理火场,用土或水熄灭余火,确保明火和火星彻底熄灭后方可离场,严防失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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