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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全日制公益性岗位1名,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8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有就业需求的登记失业3个月以上的“4050”人员、离校两年内有就业需求的高校毕业生及其他符合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户籍常住神童镇辖区内优先。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1、已通过其他途径实现就业创业人员 2、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人员 3、有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人员 4、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5、向外投资入股20万以上 6、失信被执行人员 7、无劳动能力、丧失劳动能力、因残疾或患重病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的人员 8、其他不符合安置条件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6日至7日。 2、报名地点:神童镇便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1111528。 3、报名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一寸照片2张、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二)资格审查 由神童镇便民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根据岗位报名要求对报名者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当场告知报名者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弄虚作假的、未如实告知相关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综合考察的方式进行,择优录取。由神童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五、考察结果和公示 根据现场报名审核结果和综合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考察合格后的拟聘人员在神童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和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神童镇人民政府按照相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协议,期限为1年。期限届满,神童镇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本人意向等,经协商一致可按规定续签,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七、在岗待遇 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劳动报酬标准不低于当年最低工资标准,按国家规定为签约的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非全日制公益岗位待遇以补贴方式发放,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不低于当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或购买意外商业保险。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推荐与考核的方式进行,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和职位 (一)招聘名额:全日制公益性岗位2名; (二)工作地点:乾丰镇。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四)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五)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六)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具备岗位要求的基本工作能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3日至2026年8月7日。 2.报名地点:乾丰镇便民服务中心 3.报名要求:现场提交资料。 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增减页)、高校毕业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以及近期一寸免冠近照2张。 (二)资格审查 由乾丰镇便民服务中心审查。 (三)考试 采用面试的形式,由镇政府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及分值: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并于当天公示在镇政府公示栏。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前2名为拟聘人员。 (四)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镇政府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因公示不合格以及在考试前应聘人员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在应聘参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乾丰镇人民政府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最长聘用期限不超过3年。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因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不能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人员,予以辞退。 五、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期间(含试用期)的工资(补贴)标准,按照南川区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同时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对报名人员所持证件、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凡应聘人员有伪造、假冒各种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与应聘资格。 (二)已与区内外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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