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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将对《重庆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修订进一步扩大安全生产举报受理范围并强化举报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此次修订后,该奖励办法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所有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生产经营性火灾隐患,安责险投保和事故预防服务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不含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以及承担安全评价、设计、认证、检测、检验等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人员的违法行为的举报奖励。
具体来看:
举报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核查属实的,由属地颁发风险隐患排查热心群众证书(电子),热心群众证书纳入村社积分等激励机制管理;核查属实,属于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点举报事项的,重大事故隐患、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以及进行行政处罚的,经区县行业部门审定,并经同级应急管理局汇总报市应急管理局后,由市应急管理局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有奖举报专项资金中给予基础奖励100元。基础奖励不影响后续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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