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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下 2023年全国妇联将继续实施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 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 对符合条件的 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 给予每人一次性救助一万元 来看看具体有哪些要求吧
截至2023年3月31日,由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支出型困难人口(指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且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Ⅱ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低收入妇女(若为2022年12月31日以前确诊的患者,必须到有诊断资质的医院开具现目前病情病种仍符合救助条件的确诊病历等佐证资料)。
1.根据自愿申请原则,由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提出救助申请,准确、如实、完整地填写救助个人申报表(点击“阅读原文”下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至村(社区)妇联。
2.各村(社区)妇联负责收集汇总申报对象名单、人数以及申报材料。
3.经乡镇、街道妇联审定汇总后,上报至区妇联。
1.病理检查报告(病理检查报告中明确提到患病名称及程度,确诊时间)复印件;
2.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3.户口本(包括主页、本人页、增减页)复印件;
4.困难证明(相关系统导出盖章材料或证件复印件)。
1.已获得过“两癌”救助项目一万元救助资金的患者不再申报
2.截止时间:4月12日12:00
来源:南川发布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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